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河北雄安前行置业有限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26723.6平方米;出让用地面积231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商业及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人防、车位、设备用房等。配建绿地用地面积3532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指标及方案由规划部门核定。
1.6 本项目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 采购项目编号: E1300005168000624001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 E1300005168000624001001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新区相关质量检测规定的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满足竣工资料要求的全部施工阶段成果文件。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土石方工程检测、土护降工程检测、设计试桩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检测、装饰装修工程检测、大小市政工程检测、园林景观工程检测、配建附属及道路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水质检测(含QV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中国绿色建筑三星级评价检测、热力工程试验检测(含无损检测)、燃气工程试验检测(含无损检测)、人防检测、消防检测、泛光照明检测、变配电试验检测、室外工程材料检验检测、试验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8 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备案及项目绿建评价(如有)结束之日止。
2.9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0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③项的要求: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若2022年12月31日(不含)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若2024年12月31日(不含)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注: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内容。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合同业绩(该公共建筑指商业建筑、酒店建筑、办公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中的一项或多项)。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①供应商主要检测设备在新区范围内(主要设备清单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且具备有效的校准(检定)证书,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校准(检定)证书。
②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当地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计量认证或母公司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扫描件)。
③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雄安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并承担本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3)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的检测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检测内容及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不得重复。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1)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涵盖其承担的检测内容。(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 / (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4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2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0日0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需要供应商分阶段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开启按上述要求进行,评审小组完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响应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通知入围单位开启时间。采购人/代理机构进入开标大厅公布入围供应商后,入围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
-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前行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 系 人:张亚雄
电 话: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 系 人:赵禄祥、刘宇、闻武林、薛建伟、封勋
电 话:0312-4078986,18811088853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前,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响应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雄安集团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编制响应文件,并分阶段进行解密。所有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解密,入围报价评审的供应商参与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解密。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ebidding.chinaxiongan.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