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公司2、3号CEC优化提升设计服务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6-12 17:36 浏览次数:

基础建设公司23CEC优化提升设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基础建设公司23CEC优化提升设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2CEC场地总面积为32788.3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16394.0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高度≤24米;3CEC总面积为45571.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22785.5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高度≤24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含景观工程、管网工程)、消防工程等。

1.6 项目投资类型:企业投资项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基础建设公司23CEC优化提升设计服务

2.2 采购项目编号:E1300005168001744001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基础建设公司23CEC优化提升设计服务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E1300005168001744001001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

123CEC的方案优化设计及报批工作,完成《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文件的编制,成果文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满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工程手续的办理要求;需按行业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对应的效果图。

23CEC场地优化要求:内设办公用房、管理用房、生活区、维修区(含钣金喷漆用房)、车辆及设备综合服务区、充电站、机械仓储区、物资储备库(露天、顶棚式、密闭式等)、料场、拌合站、洗车池、融盐池、机动车停车区、非机动停车区、清障救援停车区、食堂等及其他场站配套设施;同时建立完善的养护配套服务体系,打造汽车、设备综合服务区,自研、改造、维修相关车辆及机械设备。其中2CEC场地总面积为 32788.35 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16394.0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高度≤24米;3CEC总面积为45571.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22785.5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高度≤24米。

2)出具新建库房施工图,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采购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采购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采购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

新建库房要求:在2CEC新建物资储备库房,库房建筑面积约1200平米(库房个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在3CEC新建物资储备库房,库房建筑面积约250平米(库房个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及报批工作、出具新建库房施工图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到缺陷责任期满且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为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9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0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

3)业绩最低要求: /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14)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3.4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 / (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6122000分至20266238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623900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华望城丰华谷C5

联 系 人:付经理

    话:0312-5670805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502

联 系 人:李伯、周朋磊、刘涛

    话:0312-56099738001

    箱:1805571172@qq.com

9.其他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前,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响应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ebidding.chinaxiongan.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附件:
[E1300005168001744001001]基础建设公司2、3号CEC优化提升设计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