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等8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二标段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9-30 19:02 浏览次数: 次

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等8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二标段

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等8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二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新区财政资金

1.4 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投资类型为政府投资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等8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2.2 采购项目编号:E1300005168002433001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启动区创新坊东北部小学项目、启动区西部小学项目、启动区西部初中项目、启动区东南片区小学项目、启动区东西轴以南东南片区小学项目、启动区东西轴以南西南片区小学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西北部小学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二标段: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等8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二标段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E1300005168002433001002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

2.6.1采购项目概况:

2.6.1.1启动区创新坊东北部小学项目:本工程为1所36班小学,总用地面积26077.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52.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261.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91.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风雨操场(食堂)、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本项目总投资约29068.24万元。

2.6.1.2启动区西部小学项目:项目新建一所36班小学及南侧城市公园绿地。小学用地(D02-01-12地块)面积3146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887.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43.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44.30平方米;南侧城市公园绿地用地(D02-01-13地块)面积1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地下人防兼车库等,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及南侧城市公园绿地。本项目总投资约35932.13万元。

2.6.1.3启动区西部初中项目:项目新建1所48班初中及南侧城市公园绿地。其中初中总用地面积4299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47.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8388.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59.18平方米);南侧配建城市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227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服务用房、地下车库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及南侧城市公园绿地。本项目总投资约48033.36万元。

2.6.1.4启动区东南片区小学项目:本工程为1所36班小学,总用地面积35180.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6.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30.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76.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教学楼、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本项目总投资约34943.42万元。

2.6.1.5启动区东西轴以南东南片区小学项目:本工程为1所36班小学,总用地面积3232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422.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542.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80.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食堂)、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本项目总投资约34630.23万元。

2.6.1.6启动区东西轴以南西南片区小学项目:项目新建1所36班小学,总用地面积约4213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2241.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913.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328.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地下人防及车库等,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37113.40万元。

2.6.1.7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西北部小学项目:本工程为1所36班小学及南侧城市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3221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99.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58.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41.0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服务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及城市绿地。本项目总投资约32372.97万元。

2.6.1.8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本工程为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总用地面积168966.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624.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263.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361.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初中、高中、高中国际部、图书科创中心、高中宿舍、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75577.86万元。

2.6.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余压监控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水炮系统、消防电气、消防中控室、消防水泵房、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源及系统接地、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电梯、应急线缆、自备电源、安全疏散、消防分隔设施、其他灭火系统等项目涉及的全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工作。此外,应符合现行消防验收规范要求的检测范围。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标段。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完成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之日止。

2.9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0 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若2023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5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房屋建筑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业绩。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一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执业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二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执业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地须在河北省)。

(5)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上注册,并在此系统上相关企业信息可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

3.4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9月30日23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14日0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57号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0312-561680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李永光、夏英森、贾晓晓、于淑雅

电    话:13825083156、15110180456、18612062977

9. 其他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前,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响应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ebidding.chinaxiongan.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