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植物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2-14 22:13 浏览次数:

雄安植物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第1次变更)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2026211

二、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2111700分至202622782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

变更为: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2111700分至20263582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

2.原公告内容: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22783000秒。

变更为: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3583000秒。

3.原公告内容: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变更为: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

b.联合体的资信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信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其承担的专业工作内容对应的备案专业资信等级;如联合体协议书中未明确联合体成员所承担专业工作内容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公告“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的要求。

c.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1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公告3.2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发布媒介

本询比变更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春明四街71

联 系 人:李经理

    话:0312-5675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180118021803

联系人:赵龙、沈根浩、刘岳、钱大鹏

  话:1393391157015033827371

电子邮件:zhaolong@ck.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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