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营销沙盘制作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5-15 10:39 浏览次数:

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营销沙盘制作服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Z-202602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雄安商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营销沙盘制作服务

采购人:雄安商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雄安雄商金湾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FZ-2026020

投资性质:企业投资项目。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项目概况: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金融岛东北侧方向。北至九河大街,与创新坊隔河相望,南至东部溪谷绿岸,东临成片居住区,西临东部溪谷水系,与金融岛一河之隔,区位优势明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1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8.6亿元。

采购范围:

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营销沙盘包括电子沙盘及实体沙盘:

①电子沙盘:包括营销电子沙盘软件的内容制作及相关采购工作,需完成项目整体模型构建、平面设计与交互功能开发、集成品牌介绍、周边区域沙盘、项目沙盘、体验路径漫游、户型漫游、产品价值展示及户型精装加载实景展示内容等模块,同时具备智慧传播、多场景模式切换、无人值守自动播放、项目内景观和建筑4K高清图片导出、手机及平板端传输互动等功能,满足案场营销展示与宣传物料输出使用需求。

②实体沙盘:包括沙盘模型及底座的设计制作安装,共2组模型(东区业主服务中心实体沙盘制作尺寸为3m*5m,国贸中心43号楼1楼大厅实体沙盘制作尺寸为2.3m*3.8m)。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服务期限:①电子沙盘:45日历天,实际开始日期及具体进场调试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②实体沙盘: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完整版资料后30日历天安装完成并交付。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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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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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①、②要求:

①近5年(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电子沙盘系统制作项目。

②近5年(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实体沙盘制作安装项目。

供应商为联合体,所提供业绩按第一章第2.6联合体要求3)认定。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满足上述①、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①、②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额、签署日期、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满足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页。

注:

1)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信息,则还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以补充证明所要求的内容。

2)除采购公告要求的必要资格证明材料外,其余材料仅作为评分使用,不作为否决项。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颜色扫描件均可)。

2.4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5 其他要求

/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满足第一章第2条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二章第1.1.3款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此外,联合体应满足如下条件: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第一章第2.1款资质要求;

3)联合体的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承担该专业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业绩认定;

4)联合体应按照第六章“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5月15日23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08时29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化云招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进入“投标服务-化云招采投标”报名,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在化云招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19250001750

潜在供应商打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和名称,打款成功后请将转账凭证发至邮箱wyz410500396@163.com。

3.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化云招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增值税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报名人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邮箱信息请在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中列明)。

3.3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化云招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08时30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化云招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化云招采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完成后可在系统内进行递交响应文件。

“化云招采平台投标客户端”下载方式:登录化云招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点击首页,在左下角“常用文件”中即可下载。

供应商未通过“化云招采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的,将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化云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领购、报价、评审和成交均在化云招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进行。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步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其他专区”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雄安商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319号中国中化大厦4层402

联系人:侯经理、丁经理

 话:0312-4078260、18222573357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王云泽、贾晓晓、夏英森、王星燏

 话:18033524966、18612062977、15110180456

 

日期: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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