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中央绿谷三期工程(环金融岛部分)等4个项目涉铁安全监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中央绿谷三期工程(环金融岛部分)等4个项目涉铁安全监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启动区中央绿谷三期工程(环金融岛部分)、启动区重点干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启动区14-1、14-2号排涝通道工程红线范围内有京雄快线穿过,启动区12号排涝通道和南河干渠(启动区段)工程位于京雄快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建设期安全保护区外部作业管理办法(试行)》轨道快线发〔2023〕73号要求,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程》CJJ/T202-2013、《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技术标准》(Q/AMTR-AQ-001-2020)等国家、河北省和雄安新区地方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以及委托人要求,编制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快轨交通设施第三方监测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 中标单位数量:1家。
2.8 项目投资类型:政府投资。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2)业绩最低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财务要求: / 。
(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 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
B.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 以上u、v、w、x、y、z、A、B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B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b.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满足招标公告“资质最低要求”中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之一,且联合体各方资质合并后应满足招标公告“资质最低要求”的要求。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d.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的要求”;
e.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II。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9日8时30分00秒。
6.2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方式:
(1)投标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招标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投标人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春明四街71号
联 系 人:石经理
电 话:0312-5675068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联 系 人:颜工、周工、刘工
电 话:0312-5609973转8000、17332268960
电子邮件:1805571172@qq.com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对围串标行为自动预警,如发现投标人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MAC地址一致、造价锁号一致、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等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在该标段内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在清标评审中按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招标采购活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投标格式、变更澄清要求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格式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的将被视为串通投标)。
三、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ebidding.chinaxiongan.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
联系人:颜工、周工、刘工
电话:0312-5609973转8000、17332268960
提交地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312-5675068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