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商服综合门诊部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6-06-18 17:54 浏览次数: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商服综合门诊部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商服综合门诊部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商服综合门诊部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商服综合门诊部总建筑面积约5595平方米。项目地址位于雄安商务服务中心5号楼A12层,内设内科,外科,妇科,口腔,耳鼻喉,眼科,超声,放射,检验等科室,分为普检与贵宾两个检区。

2.2 招标范围: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商服综合门诊部医疗设备提供全保服务,包含全部维修人工费及相关配件费,例如:球管、探测器、高压油箱、磁体、核磁线圈所有备件的更换,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 中标人数量:1家。

2.8 投资类型:企业投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医疗机构设备维保服务的合同业绩。

注: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体检中心等。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项修改为本条);

u.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x.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y.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

z.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q项本项目不适用。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B.以上tuvwxyzA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A条要求为准。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I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8220000秒至202607138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71390000秒。

6.2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方式:

1)投标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招标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投标人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57

联系人:杨经理

  话:0312-56168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

联系人:夏英森、贾晓晓、王云泽、李永光

  话:151101804561861206297713825083156

电子邮件:32292473@qq.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2.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前,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投标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ebidding.chinaxiongan.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12-561680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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